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

来自反女权网

背景

王宝强(1982年4月29日—),原名王永强,在少林寺习武时法号恒志,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人河北省政协委员,中国男演员及导演,“草根”出身演员,代表作品有电影《人在囧途》、《唐人街探案》系列,电视剧《士兵突击》(2007年央视收视最高纪录)、《我的兄弟叫顺溜》(2009年央视收视最高纪录)等。

前妻马蓉: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吝店镇人。西北大学影视传播学院2004级播音主持系,与王宝强育有1子1女。

离婚案件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通过个人微博发表声明,宣布和结婚七年的太太马蓉离婚,表示马蓉和他的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和“破坏家庭伤害家人”,故决定结束夫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随即引发舆论的轩然大波。

同日早6时许,和讯网爆料称王宝强旗下的宝亿嵘影业公司已在数月前进行了数次股东关系变更,将其妻马蓉和经纪人宋喆均排除在股东名单之外。经纪人也于当日换为任晓妍接任。

8月15日上午,王宝强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来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朝阳法院经审查,此案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

8月16日,王宝强前妻马蓉委托律师持委托手续及诉状等材料,至北京朝阳法院立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王宝强,要求王宝强删除有关离婚声明的微博并赔礼道歉。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的离婚案件内幕非常复杂,可能会涉及刑事问题。另有媒体曝光王宝强在上海注册的的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同时遗失的还有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016年10月18日中午1时30分,王宝强和马蓉离婚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王宝强本人亲自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出庭。而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同日下午4时开庭。相关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也从当日中午12时一直等候在法院门口。王宝强于当日13时14分乘坐红色两厢车到达法院。

下午2时,朝阳法院就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王宝强及诉讼代理人、马蓉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前会议,而马蓉本人并未参加庭前会议,但在庭前会议之前到庭陈述了意见。王宝强围绕马蓉婚内出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了举证。法院要求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问题,马蓉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对王宝强造成精神损害进一步举证。

在下午4时,法院就马蓉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案组织双方召开庭前会议。马蓉围绕王宝强发布微博行为构成名誉侵权,以及给马蓉造成的名誉损害提交了证据,王宝强不认可侵害了马蓉名誉权,但未提交证据。此外王宝强也以两案同时审理可能产生冲突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名誉权纠纷案,该申请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是否准许。

案件审判结束后的19时,法院门口依然有群众围观。同日21时左右,王宝强在微博发布最新消息称“开庭审理很顺利”。据媒体报道称,该案件的的下次开庭时间将会在11月的上旬进行。

案件结果

2017年9月13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已被北京警方带走。报道指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而马蓉和其母亲因涉嫌私刻公章罪而被限制出境。

2018年2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王宝强离婚案、马蓉名誉权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翌日晚上,马蓉发微博称,不认同法院对她与王宝强离婚案及名誉权案的判决,将依法提起上诉。

2018年6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法庭判决驳回两案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0月18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8年12月,王宝强前妻马蓉称曾被王宝强施暴,但被王宝强方面知情人否认,称“警察一直都在”。

2023年9月11日,宋喆刑满释放。

反响

王宝强的离婚事件爆出后,英国广播公司网站亦有报道该事件,标题为《一场明星离婚事件为何会引爆中国社交媒体?》(Why a celebrity divorce has Chinese social media buzzing)。报道称,王宝强离婚事件竟力压里约奥运,成为近日中国内地人人念叨的话题。在中国社交网站上,围绕此事的网帖阅读量已超过50亿。而根据新浪微博统计,含有“#王宝强离婚#”标签的微博已经被浏览了30亿次,“#王宝强不哭#”、“#王宝强我们支持你#”等,迅速成了热门话题。在王宝强离婚事件传出后,中国网民似乎都站在了王宝强一边。另据新浪微博统计,有47%的网民谴责马蓉其因婚外情毁掉家庭。BBC也在报道中引用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的故事“潘金莲背叛丈夫武大郎,最终将他杀死”,以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