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魏贤: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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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 背景 == 在2023年,驻马店市发生了一起涉及魏贤的强奸案件。据报道,魏贤与一名女子在酒店房间内发生争执,女子随后报警称遭到强奸。警方介入调查后,魏贤被逮捕并移送至法院进行审理。 == 案件经过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方指控魏贤犯有强奸罪,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然而,魏贤及其辩护律师坚称魏贤并未实施强奸行为,并提供了聊天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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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事件经过 == | ||
2023年6月12日,河南驻马店男子魏某与张某相约开房。事发十几天后,魏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后羁押于驻马店市看守所。一审判决中魏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案件二审结果公布,魏某因行为构成强奸罪但有犯罪中止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然而,男子家属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声,将此案推向公众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 | |||
== | == 案件结果 == |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方指控魏贤犯有强奸罪,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然而,魏贤及其辩护律师坚称魏贤并未实施强奸行为,并提供了聊天记录等证据作为反驳。案件在一审中,法院认定魏贤犯有强奸罪,并判处其四年有期徒刑。在一审判决后,魏贤及其辩护律师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并认真考虑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魏贤犯有强奸罪,但将其刑期从四年改为两年半,并认定为强奸中止。 | |||
== 争议点 == | == 争议点 == | ||
此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是否构成强奸罪。根据检方的指控,魏贤在房间内与女子发生了性行为,且女子在事后报警称遭到强奸。然而,魏贤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双方之间的行为是自愿的,并未发生强奸行为。此外,魏贤的辩护律师还指出,检方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不足以证明魏贤犯有强奸罪。 | 此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是否构成强奸罪。根据检方的指控,魏贤在房间内与女子发生了性行为,且女子在事后报警称遭到强奸。然而,魏贤及其辩护律师认为,双方之间的行为是自愿的,并未发生强奸行为。此外,魏贤的辩护律师还指出,检方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不足以证明魏贤犯有强奸罪。 | ||
== 男方亲属发声 == | |||
见微博整理:https://weibo.com/7899510019/NE4C2sF0m | |||
=== 一、网友奔现,一面就“陷” === | === 一、网友奔现,一面就“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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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后,因张某母亲发现她偷偷藏手机,将其手机夺走,翻到聊天记录,质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其母亲表示不相信并将其手机摔碎。看到母亲暴怒,张某害怕改口说她被QJ了,其母亲带其报警致事发。 | 20天后,因张某母亲发现她偷偷藏手机,将其手机夺走,翻到聊天记录,质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其母亲表示不相信并将其手机摔碎。看到母亲暴怒,张某害怕改口说她被QJ了,其母亲带其报警致事发。 | ||
张某报警称:男方强行要求与她见面,她不愿意下楼男方一直纠缠,她不知道要开房,也不知道开房要干什么,男方要求她洗澡她也没有洗,她想走被男方强行按倒,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她极度害怕跑出酒店,之后因为害怕男方对外人宣扬选择对此事不声张。 | |||
(以上均为一审判决书披露和审判阶段律师口头告知的内容) | (以上均为一审判决书披露和审判阶段律师口头告知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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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仅凭女方信口雌黄的陈述,一审魏贤被判4年有期徒刑。 | 然而,仅凭女方信口雌黄的陈述,一审魏贤被判4年有期徒刑。 | ||
== 案件影响 == | == 案件影响 == | ||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关于强奸罪认定标准的讨论。有观点认为,此案中的判决结果过于严厉,不符合司法公正的原则。 |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关于强奸罪认定标准的讨论。有观点认为,此案中的判决结果过于严厉,不符合司法公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