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到底要什么?

我之前说过,很多以前贴吧时代就和我一起并肩战斗的反女权的元老,因为生活的压力离开了网络,开始奔波于生活的柴米油盐,有一些兄弟问那些元老都是什么样,都做过什么,这是他们其中一人的一篇文章,发出来让大家了解一下当时的一些人。

◆1、第一代西方女权主义 西方女权主义起源于18世纪末期的法国资产阶级Ge命和启蒙运动以后,19世纪下半叶出现第一代,和欧洲工业Ge命同步,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哈里特·泰勒·米尔(Harriet Tyler Mill)。最初的诉求是妇女在受教育和立法上应当平等,在经济上与男性平等。她们主要是从经济方面诉求妇女的解放,中国20-40年代的一些社会主义者受到的女权主义影响,恐怕主要是属于这一代的。这一时期,女权主义还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主要是一些实践活动,象克拉拉、蔡特金领导的妇女同工同酬的运动,和"三·八国际妇女节"的诞生。 ——百度百科抄的,我觉得不一定每个人都有耐性看完上面这一段落,所以简单归纳一下。19世纪第一代女权分子所要求的是:生命权、平等权、受教育权、发言权、工作权、投票权。这些都是基本人权,我觉得应该支持,而且还要大力支持。部分女权可能会提出异议,没关系。你可以有异议,但是宪法实际上早就支持女人的人权了。不信我们来看

生命权没有男人会觉的自己可以随时杀掉一个女人而不犯法吧?女权者倒是会发出“女杀人犯都是受男权社会迫害所以被动杀人,应该免罪。”的神论。平等权没有男人觉得自己可以卖掉自己的老婆而不触犯法律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了女权主义者那里就变成了:法律面前,女人我最大。跟你们说个段子:有次在女权主义吧看到一个问题,问支不支持农村女人分地?我说我支持,法律也支持。因为关于继承权,是有遗嘱先按遗嘱来,没遗嘱子女平分。耕地这玩意儿属于国家,但是国家不收回就相当于不动产暂时分了。哪个子女要觉得耕地不好分就协商把地作价卖给别的子女不就结了吗?后来我就被删帖封号了。于是我领悟到:要想不被封,你就得说“男的不给分地,必须全给女的,老人分配自己财产的意愿不必尊重,只需要尊重女儿的意愿就好。”可是大姐啊,当你作为女儿的角色时才这样说,要是你是老人呢?不尊重你的意愿分你的财产你怎么想?如果现代社会还是像你想的那样罪恶滔天,那么法律就应该写上:“只有儿子有继承权,女儿一边凉快去。”受教育权九年义务教育,交不起书本费不给囡囡上学的,囡囡、囡囡的亲戚、陌生人都可以告你。实在要是家里凑不齐书本费学杂费,学校会募捐、会有助学基金、会向银行贷款(要还的,别光想好事儿)。言论权李银河那种完全不考虑社会责任和后果的性主张,都能被称为性学家、社会学家,还有什么女人不敢张开嘴胡说八道?工作权应该说招工性别歧视确实存在,就像前段时间招公务员要求查验性病、还有要求双乳对称的。像这种情况,我强烈支持女权宣传男女平等、支持女权去告用人单位。但不得不说的是,有时候招工的性别分类是从适用性角度考虑的,比如很多轻工业和后勤部门都只限招女性,而不收男性。不收也就不收吧,可是如果有女权在表功的时候坚称大多数男人的工作都比女人的轻松,那我强烈要求响应男女平等的国家号召。让单位里搞质检搞后勤的女性一起上生产第一线,让男人去办公室去搞后勤。还有个工作权和平等权结合的同工同酬,我支持同工同酬。同年进的单位、同一个部门、干同一个工作种类、同样的效率,要是因为你是女人你比别人少拿500,你去告单位。可是如果你是单位扫地的,你要求跟总裁拿同样的报酬,那你还是先去医院看看你的脑子吧。投票权这个权其实在当今中国挺废的,前一段时间网上抱怨从小到大没见过选票。结果居委会就把选票发到了住户手上。各家住户收到选票之后,男的回家打刀塔,女的回家继续淘宝血拼。 ◆2、第二代西方女权主义 从玛丽·维特雷·蒙塔古(Mary Wortley Montagu)20世纪初到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西方世界所建构的全球殖民体系迅速瓦解,各种矛盾从新排队,女权主义在这个大动荡的时期也各树大旗,风起云涌。这个时期的女权主义分道扬镳成为以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 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等人为代表的"激进主义女权主义",以朱丽叶·米切尔(JULIET MITCHELL)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 /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和以贝蒂·佛里丹(Betty Friedan)等人为代表的"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主要是从经济和阶级斗争方面要求妇女和男性的平等,要求妇女的在物质上的地位。而"激进女权主义"和"自由女权主义"却是在"性"方面诉求女性的"解放"。她们挑战的是整个男性社会,挑战"性阶级"体制。美国的凯特。米丽特在她的"性政治学"( 1970年)一书中第一次引入"父权制"( PATRIARCHY)的概念,她认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是"父权制"。她们将女性和男性完全对立起来:男人是敌人,女人是朋友;男人是暴躁,女人是温柔;男人是迫害者,女人是被迫害者;男人是压迫者,女人是被压迫者;男人是战争贩子,女人是和平主义者;男人是胜利者,女人是失败者;男人是个人中心主义者,女人是关系取向者;男人的快感只局限在生殖器上,女人的快感则体现在全身各方面;男人只注重结果,女人则注重过程…… 等等等等。这种简单的二分法,受到以后的后现代女权主义的批判,这一点很重要,也是后话。不过,这一时期的女权主义,尤其是激进和自由女权主义对"性解放"的诉求,对一批女权主义作家产生很大影响。弗吉利亚·伍尔芙(Virginia Woolf)和多丽丝·莱莘(Doris Lessing)等人的作品虽然有后现代的痕迹,可是基本上是这一时期女权主义在文学上的代表。再加上个玛格丽特·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和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同样的来源于百度百科,看着挺多。实际内容就两项:一个是性政治;另一个是性解放。虽然就两项,但是下涵的内容太多,得分开说。一.性政治先说性政治,或称性别政治,听着很高深吧?其实概括起来也就两个字:仇男。“男人是敌人,女人是朋友;男人是暴躁,女人是温柔;男人是迫害者,女人是被迫害者;男人是压迫者,女人是被压迫者;男人是战争贩子,女人是和平主义者;男人是胜利者,女人是失败者;男人是个人中心主义者,女人是关系取向者;男人的快感只局限在生殖器上,女人的快感则体现在全身各方面;男人只注重结果,女人则注重过程……”这是上面的原句,这一段吧,倒显得像是刻意黑女权了。实际上凯特·米利特还是有逻那么性别关系同样也是一种政治关系。这便是米利特“性政治”理论中的一个核心观点。而这种控制在性方面表现的最明显。然而,不论是过去或现在、东方或西方,对奸夫却没有同出美国了维护不同族群男性的财产、利益和荣誉。在此——你要说凯特·米利特这一套说辞有没有道理?看上去还真有点道理。通奸是两个人的事,凭什么只罚女人不罚男人?凭什么战争中要男人要侵害女人?凭什么女人要受几千年的罪?但可是————真的只惩罚女人,不惩罚男人吗?印度通奸淫女皆断二指,低种姓男与高种姓女通奸,烧毁双方生殖器。外国的大多道听途说,不甚了了。中国的就比较清晰了。秦代律法以严苛并守法闻名,但在男女问题上也充显平等本色,甚至有些地方加重了对社会主体责任者男性的制约。如丈夫离婚不经过官府,则要受“赀二甲”(罚货两箱)的处罚。另外在夫妻相犯上,秦代严苛禁止家庭暴力,丈夫伤犯妻子与伤犯常人一样。如《睡虎地秦简 法律问答》中提到:“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支脂、肤体,问夫可论?当耐。(妻子撒泼,丈夫若打破相伤手腿,应当承受强制剔除胡须示众的惩罚。)”而伤犯旁人,则“斗决人耳,耐。(打架伤人,剃须示众。)”充分体现了秦律保护妇女。秦律特别注重贞义与风化,并非像单独要求女性一方面的守贞,而是对男女都提出了严苛的要求。如始皇帝《会稽刻石》中记载:“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丈夫出轨,妻杀无罪,因为男人要秉持义理;妻子淫奔,剥夺生育权、抚养权、探视权,因为为人母需要干净清白,再嫁生子则要幽闭。)”秉承了秦律一贯的特色,即既要求男“秉义”;又要求女子“贞清”。更为甚者,如果发现丈夫与人通奸,而“杀之无罪”,这样的妻权,无论在当时后世,还是在古今中外,都是非常罕见的。而对于妇女的逃嫁,仅仅是“子不得母”,处罚相对要比男子轻。对于重婚方面,秦律也加大打击面。处罚也同样“重男轻女”,如《法经》中说:“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如果丈夫重婚、或停妻再娶,则要面临杀头的死刑;而对于妻子的重婚,仅仅是处以“宫刑”,既没入宫廷为奴婢。法律也同时严禁淫乱,“士有一妻一妾”“夫有一妻二妾,其刑馘(割耳之刑)”,对于中国历代,大多是一夫一妻制,即所谓“匹夫匹妇”,而对于贵族边缘的“士”,也仅仅规定只许有一妾,如超出,则要受到“刑馘”的处罚。这与对后世夫妻同犯的重婚罪名,“同罪异罚”的局面形成鲜明的对比。如唐律中就规定,丈夫有妻更娶,徒一年,妻子重婚,则徒三年。另外,在对君臣父子关系上,秦代也不像后世那样纲常严明,君臣、父子相犯,都比后世所谓的谋反恶逆要轻很多。到了汉朝,亦延续秦的法律,犯奸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较“和缓”的肉刑: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死刑差别不是很大。对于女人,则叫做“幽闭”(外力击打以致子宫脱垂,将导致无法行房)。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朝人在对待“私通”的问题上,从重罪交成了轻罪。按唐律:“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 疏议曰:“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宋朝延续了唐朝的法律,而元朝的皇帝则更欣赏秦始皇。于是,他来了个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严打重罚。重新允许私刑,本夫不仅可以捉奸,且可当场杀死“奸夫Yin妇”。除这些之外,还有一些新的补充规定,如《元史》一百零三卷《刑法志》中说:“诸和奸者杖八十七。” 看来忽必烈的后裔们更喜欢肉刑。朱元璋推翻了元朝,在政治上和经济是都作了一系列的改革,但在处罚“私通”上却沿袭了元朝的法律,除允许本夫捉奸(《问刑条律》刑律二人命)外,并可在当场杀人无罪。(《明律集解附例》九·刑律一,人命“杀死奸夫”)。而通奸的处罚:“无夫奸杖八十,有关奸杖九十。” 比元朝还多加了三杖。清兵入关,明朝覆灭,清朝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淫女,(《大清律例》二六、刑律,人命,“杀死奸夫”)。通奸也和明朝一样,“杖九十”( 《大清律例》三二、刑律,“犯奸”)。一杖不少。 综上所述,首先我国历朝对待作风问题是男女并罚的,而并非像米利特所说的只罚女不罚男。除了男人休妻,自唐朝开始,女人就可以依法要求和离了,和离也就是协议离婚。唐以前虽有和离,但未立法。哪怕丈夫不同意和离,一样可以逼迫丈夫写下休书。如果古代女人真的全都是用来随便虐的,那还能强势的起来吗?而同样用来保障妻子权益的《三不出》,就远没有《七出之条》有名。又自唐以降,婚姻中妻子对自己的嫁妆具有支配权,除了子女能继承以外,夫家不可谋夺,否则可以告官。若有离婚时,嫁妆无需分割全由出妻带回。也许今天的人们看来理所当然,但是无疑古代中国的婚姻立法要更加重视女性权益。难道就因为裹小脚?折断了骨头裹成个包子的确很残忍,可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裹小脚是古代女人们为了追求时尚追求美丽追求性吸引力而自愿自发的行为呀?如果非要算成阶级迫害,那么西方箍坏脏器的束腰、为了美白而服用砒霜;美洲非洲原始部落里用首饰抻长脖子、割裂嘴唇等等追求地域审美的行为难道不也是一样吗?另一个问题在于,米利特只看到战争中的异族男性通过侮辱女性来打击她们的男人,于是很容易引导出一个谬论:如果不是因为她们的男人,女人或许根本就不该也不会死?但是事实是这样吗?像女权主义吧的那些女人一样,认为只要甘心陪洋大人睡觉,侵略者就不会杀她们?自己去百度南京大屠杀的照片吧,看看侵略者是怎么在奸过之后再虐杀女人的。保护她们的人,原是有罪的。不做不错,越做越错。这让我想到了女权主义者痛斥张巡吃人尤其是吃女人、吃自己小妾的帖子。首先吃人是不对的,但是当面临道德悖论的时候,牺牲小众的利益,换取大众的利益,却是正确的。女权主义只知道骂张巡让将士们吃了睢阳一座城中的病弱妇孺,却看不到张巡保护了睢阳城后几十座城的江淮百姓,看不到南霁云为了立誓不降不弃城,先吃了自己手指;看不到张巡一众英勇就义。女权的善良,就是用火腿肠喂狗,而从不考虑猪的想法。如果按女权主义的观点,张巡南霁云就应该直接投降,然后带着安禄山军去劫掠江淮,非但不用吃自己的手指、吃自己的小妾,还能大大的奸淫掳掠一番。不做不错,越做越错。 对于那些站在道德高度骂张巡的女权分子,我只想问一句:饿你一个月,没有任何食物,你会不会吃人?如果女权敢腆着脸说“宁愿饿死不会吃人”,那我就要问了,你们支不支持堕胎?不提张巡是为了保存战力,只说吃人之所以不对是因为吃人是用他人的命补自己的命。那么堕胎呢?还没有危及到自己的性命,就把亲骨肉给绞碎了,孩子三周就成形。道德具有一定的伪善性,人权,当支持的时候支持,当牺牲的时候牺牲。不愿牺牲的,拿命来搏。你如是,我亦如是。 我不想把堕胎的责任全部推给女人,但是如果你堕过胎、支持堕胎,那你就是在用孩子的命换你自己的性,你就没有资格站在道德角度骂张巡。 何况女权总是在极力夸大自身性别的苦楚,吃人,本是病态和迫不得已。事件本身并不是针对女人的,王莽、袁崇焕都被吃过,他们都是女人吗?如果女权坚持认定只有男人才会吃人,请自助搜索“日本食人女”。这会告诉你,病态不分性别。如果女权坚持认定只有中国才会吃人,请自助搜索《圣经·申命记》 “你在仇敌围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儿女之肉。”的段落。这会告诉你,饥饿不分国籍。 二.性解放性解放的观点很明显脱胎于米利特的性政治,因为自觉是性别政治中受压迫的一方,所以要寻求解放。由于人类无法摈除自身的欲望,女权主义的性解放诉求很快就集中到了性关系、性权利之上。恰逢60年代反越战,披头士们高喊“要造爱不要战争”。最初由心理学家威廉·赖希(Wilhelm Reich)提出性解放的口号,赖希信奉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基本上把人类一切的压抑感都归结在性压抑上。提倡成人抛开性的负疚感,坦诚的与伴侣尽欢。现在的李银河、方刚之流也是这么想的。实际上这一主张最后造成了泛欧美区域的大规模性滥。不能说这一类主张完全是错的,性压抑的确在人类所有的情感压抑中占有很大比重,尤其是对东方世界而言,但是不必矫枉过正。既然是压抑,必然有压抑的原因。比如你恨一个人,你不可能完全释放压抑去杀了他,因为这是在法治社会。如果被法办了,压抑没有了,生命也没有了。李银河的性爱三原则“自愿、成人、私密”是没有伦理的,方刚则认为只要“自愿”,“成人”和“私密”都可以去掉。李银河的无伦之性是提倡不生育的,但是开了个缺口你怎么保证不生?人类是有生殖欲望的,人家游击队躲着生你怎么管;方刚说各国对于“成年”的定义不一样。而且未成年的小孩如果要享受性爱也很正当,因为那是人家的人权。这样吧,我提议先去让他解放自己的孩子;还有“私密”原则也是不需要考虑的。要不要私密是人家自己的事。如果人家不介意在大街上公开嘿咻,那你就不能干涉人家。你不爱看是你的事。人家有权利在大街上嘿咻,那也是人家的人权——人权到这种程度就过分了,我愿意在夜里把音响开到最大是我的事,嫌扰民堵上自己的耳朵——是不是这么个道理?人权不能以侵害他人人权为前提,更不能为了小众的权利侵害大众的权利。要不你们去街上问一下,像这种反伦理、未成年性行为、当街嘿咻,是支持的人多,还是反对的人多?弗洛伊德说,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恋父母的情结,但是性幻想和坐实永远是有鸿沟的。女人常有被迫就范的性幻想,那么我要真去做了,她们会不告我吗?会不骂我猥琐男吗?所以像这种想法,不能说绝对错误。但至少在现阶段,是绝对不该上升到理论层面大肆宣扬的。因为宣扬者本身都没有能力衡量责任和后果。比如关于女权的性解放,这一点我们后面会说到。这一段因为方刚和李银河的公众谬论而把引言写的有点长,下面说回正题,关于女权的性解放、或者性解放的女权到底要的是什么?我将其分为三项,即:性与交配权、子宫与生育权、处女膜与归属权。(一)性与交配权有次电视上播放一个节目,说是一个在地方,男人通通活不过四十岁,女人却大多很长寿。一开始所有人都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一直到了现代,谜团才解开。因为那地方的人靠山吃山,男人全都从事采石工作,女人则全都在家织布教子。采石坑里石屑飞扬散入空气中,常年采石的男人们呼吸的久了,自然肺里积累很多石屑,就像矽肺病一样,最终导致死亡。由于是在封闭的山区,年代也早,没有什么其它更好赚的行业,于是男人们就这么一代一代前赴后继的去送死。女人们不用采石、不会得尘肺,自然能够颐养天年。你说没有男人会怎样?是不是女人都得去采石呢?然后得尘肺死掉?我希望不会有**问我:为什么不坐上火车飞机去外地发展?那不是几年几十年的事了,几百年来一直这样,蔽塞的大山里,落后的交通环境。女人只要出嫁生子,看着丈夫儿子前赴后继的去送死,自己虽然也悲伤,但是却不用去死。等到了现代科技发达了,山路修通了,如果女人们对男人们说:其实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你们在压迫我们,让我们只能够围着老公和孩子打转,没有自己的事业,也没有更多的性福——我们一直恨你们。 记得是井原西鹤的《好色一代男》里说的:男人一生可以让200个女人受孕,女人一生却最多只能生20个孩子。张伯伦说他一生上过不下20000个女人,假定都在排卵期,是否意味着可能会让20000个女人怀孕?如果真的只是为了播种,男人为什么要结婚?茹毛饮血的时代,更多是男人承担了狩猎与野兽搏斗的凶险;战火飞扬的年代,更多是男人承担了保家卫国的重任;和平建设的时代,大多是男人赚钱养家。我无意完全否定女人在社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更不想拿整个人类的历史来沽恩市惠。我只想让女权知道:男主外女主内的旧有社会模式,并不是女权想的那样,专门为了迫害女人制定。而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男女两性双向做出的选择。等到了科学昌明的年代,数字化、信息操控的年代、避孕技术越来越成熟的年代,文明消弱了生存给予生命的压力,女人们觉得自己也可以承受了,于是要求权力,女权说:是你们男人用婚姻绑住了我们、迫害我们,害我们不能追求自己的性福! OK,你们可以的!谁也不能再逼迫你们一辈子生十几胎而没有时间追求性福了;谁也不能再让你们待在家里领不到薪水而没有钱去追求性福了;婚前性已经不算犯法;出轨离婚还有钱分。——多好啊?我支持你们搞女权的反婚、不婚、结了婚的赶紧离婚,没结婚的如果想结婚先去做个财产公证!可是呢,新婚姻法来个婚房不归夫妻共有,归产权人,女权就高叫歧视女性。如果婚姻真的只是压迫,那么女权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实际上性解放流入中国后,女权是从不要求男女平等的。当她们要求车子房子彩礼红包的时候,她们是完全没有性欲的。不给钱就想白操老娘一生?你TM还要不要脸啊?应该设立婚内强奸法案,因为老娘不想做。什么?你也有不想做的时候?性无能!骗婚!活该戴绿帽!你问婚内强奸立法之后每次都要收钱怎么办?当然你得照给啊!招鸡不也是现结嘛。诬告你婚内强奸?那你得认了!天下只有男的强奸女的,没有女的强奸男的。你是男的你就得认!等到把车子房子彩礼红包都收到手,女权主义者们立马有性欲了。都怪你们男人用婚姻绑住了我们、迫害我们,害我们不能发散情感拥抱性的自由。你要是自由了,等养大孩子发现不是自己的。你会退彩礼和养育费吗?能不这么自私吗?孩子多可爱啊?养谁不是养?那你要是传染来什么病怎么办?谁都知道女人内置的生殖器更容易窝藏病毒细菌。要传染也是你传染的我,谁都知道女人比男人爱干净!那离婚好不好?其实当初产权人一栏没落你名字。死没良心呀,早就想好了要让我净身出户。——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性解放的国内女权所要求的到底是什么?国内女权的性解放就是:住你房,骂你娘,借你床,睡情郎,用你工资养小狼。以下声明给所有女人:以上讽刺的都是国内要求性解放的女权,如果你不是此类女权分子,请不要对号入座。其实身体是女人自己的,怎么使用都是她们的自由。但是,喊性解放就不要喊高额婚育补偿,喊高额婚育补偿就不要喊性解放。除了少数乱搞爱好者,没人花钱娶老婆回来是为了和别人共享的。男人于女人,纵然无恩,也不相欠。男人似乎都不热衷从进化和生殖功能上将女性灭绝,但是既然女权者提出了剔除男人的科学假设。那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从科学上而言,男人可不可以在进化和生殖功能上剔除女性的作用:谢菲尔德大学干细胞生物学中心的科学家们相信卵子和精子的遗传信息都藏在干细胞中,这暗示干细胞完全有能力培育出精子和卵子。据悉,谢菲尔德大学的科学家对从早期胚胎上取下的6组人类胚胎干细胞(HESCs)进行了研究,科学家将干细胞培育成了胚状体,接着对它们进行测试,在两周的培养中,科学家发现胚状体中的一部分细胞开始释放出一些原始生殖细胞中才有的基因,这一发现让科学家大为兴奋,这意味着人类干细胞完全可以培育出原始生殖细胞,最后发展出卵子和精子。 ——其实没什么好奇怪,就像我之前说的:男女生殖系统和性别区分都是为了基因重组适应环境而从分裂生殖、无性生殖进化而来的。所以当环境改变、科技进步自然会产生新的生殖方式。当极端的女权想要剔除男性的时候,却从来没有想过,或者以后的生殖方式会导致男女两性都消失形成更完满的人种。又或者,这种新人类更像男性,因为他们需要体能和足够的逻辑能力,来承担支撑社会与自然抗衡的重压。 再度声明一次,没有几个男权会想着要消灭所有女性,所以即使是用干细胞造卵子、用其它技术模拟子宫的想法,最初目的也只是希望能够攻克不孕不育症。尤其是在这类科学技术还仅仅停留在肇始阶段,男人更不会像女权一样刚刚胜任文明社会的低强度劳动,就想着卸磨杀驴。 为什么古代的女人们不搞什么反婚、丁克呢?如果纯粹从功利的角度来讲,一是避孕技术不成熟,再则是社会保障机制不过关。你无法想象,刀耕火种的年代男人上完女人就跑了,而这个女人又不生育,等到她老了躺在野地里等死时会是怎样的心境。说到这里可能有小孩子会难过了,原来父母生下自己居然是这么功利的。岔开话题说一下这个问题,孔融说父母无恩是因为父母因为性欲和养老忧患意识生下孩子的行为本身是无恩的。但是一个孩子从连饭都要父母喂,一直长大到走上社会,这期间父母搭上的经济和劳力支出以及花费的心思,则不可能以一句父母无恩来堵绝。至于女权主义吧里提倡的父母皆祸害论——真的是祸害吗?无非今天骂了你几句、明天少给了点零用钱之类——不是父母给的少了,而是自己想要的太多了。若说父母的期望是投资的话,如果根本不想还。你可以选择自己滚出家门呐,一边用着父母的钱,一边骂着父母是祸害,什么玩意儿?说回正题,从封建到民主,社会进步了。女权们做轻工业、做文员、做小白领有产出,等到她老了,有退休工资、社保或者养老保险。不用再担心楢山节考老无所依,所以家庭和孩子都可以不要了。女权的逻辑堪堪够用来考虑人权和自由,什么社会老龄化、人口逆增长,未来一个年轻人的工作产出要负担多少个老人的养老等等问题自然不劳她们考虑。 不考虑就不考虑吧,如果仅仅是反婚、丁克也就算了,我还是那句话:人口Bao炸,国家都不收单身税,你不结婚、不生育是你自由,谁也不会拿枪顶住你脑袋逼着你结婚生育。有人说什么舆论压力父母逼婚,这些压力男青年也有,你妥协了证明你自身想结婚、或者你不够强硬。否则你非暴力不合作就是不结婚,看看父母会不会真的去上吊?问题在于,很多女权想结婚、甚至结婚了,可是却从不认为生育权属于夫妻双方。(二)子宫与生育权“子宫长在女人身上,你想生孩子就得花钱买!”这是最常见的说法。——为什么子宫长在女人身上,生育权却要归夫妻双方?生理原因和社会原因我在上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鉴于女权辩护者们狡辩善忘的特点,我就不厌其烦的再说一次:没有精子,你一个人生不出来孩子!下面再说说法律: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看到依据法律的规定生育权不是女方的自主权,应当是双方共同决定的,男人可以依据法律来维护自己生育子女的权利。 也就是说不婚丁克、离婚丁克,那是女人自己的事。法律也支持,谁对你说三道四可以告他诽谤。而女权婚内单方面要求丁克则是侵犯男性配偶的生育权,他自然有权说你,有权提出离婚。只有既不懂法律,也不懂婚姻生育是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权利和责任——这种浅白人情义理的女人才会认为孩子只是自己生殖道的附属产物,可以用来卖钱。如果法律你不服;男女结合才能生育,生育权属于父母双方的自然法则你也不服;生不生孩子得夫妻商量着来的人情义理你也不服;你只服你自己想当然的女权,那我还跟大脑逻辑功能有缺陷的人说什么呢?可惜国内要求性解放的女权份子恰恰就是这种大脑逻辑功能有缺陷的人,每当你说的她们理屈词穷的时候,她们就会说:法律、生育权、人情义理,都是男人单方面按男人的“男性大脑逻辑功能缺陷” 制定的。好吧,她打掉双方共有的孩子,法律都不支持丈夫索赔,而她还会觉得自己吃亏了,法律偏向男方——对于无理可讲的女权,谁要是娶到这种老婆还是赶紧诉讼离婚吧。顺便再说一下女权极力宣扬的代孕价格比购买精子价格贵的问题。代孕市场价一般在50万-100万之间,而精子2万-30万2-6毫升,根据城市发展水平不同而价格不同,每一次的量只有30%的受孕机会。曾经有女权**质疑过这个价格,说几百元就能买一大瓶。对!国家卫生部的捐精补偿标准是800元-1000元一次,而男人正常一次不过2-6毫升的量,所以医院精子库会赔本几百块钱卖一大瓶给你们,就因为你们是女权,对不对?而且她们谈结婚时恨不得吸干男人的血,一分钱都不出,你觉得她们会为了买精子花钱吗?此外国家也不允许单亲妈妈人工受孕,本来就是社会问题了,再提倡不是给国家添负担吗?因此别听她们在那里瞎吵吵什么不需要男人了,她们就是一帮坐井观天的傻子在自以为是的恐吓男人乖乖交钱而已。她们最后唯一的办法就是违背仇男的心,出去找野男人借种,推荐大家去看看许鞍华的《得闲炒饭》,说的就是两个女同志(还没女权吧那么仇恨男人)找男人借种的故事,结尾被美化成两个被骗的爸爸生生被她们掰弯了凑成一对,要是发生在现实中,我就想问了。你们天天骂男同骗婚,可是女同借种算不算骗感情?骗感情也就算了,问题在于瑞典和美国都发生过女权女同若干年后离婚或分手,再回头找捐精生父要抚养费的案例——并且还打赢了!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女权不是口口声声说生育都是为了男人吗?所以要男人给你们一辈子也还不完的补偿不是吗?可是为什么你们又想要去买精?去借种呢?如果真的想要因为生孩子而找男人要钱,我教你们一个更合理的借口,那就是:我让你买房买车装修送彩礼给红包都是为了确定你的经济能力,因为我不能让孩子将来受苦。——好啊!你也能工作也能要求性解放也能要求不当义务保姆了,咱俩没啥不一样,孩子也不是我一个人能生出来的,为什么咱们不各出一半呢?或者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只要能证明我具备养孩子的经济实力不是吗?离婚?孩子判我我自然养,养不好国家法办我。你呢?孩子判你,你敢不要抚养费吗?谈不拢?那你赶紧走,我相信你肯定能找到既肯接受你们性解放,又愿意支付高额婚育补偿的所谓优质男。反正我听说过有种性心理变态叫做偷窥狂,娶回老婆后只有躲着看她和别人嘿咻才能够达成性兴奋,老婆不偷人还帮着介绍。去找他们,赶紧的,再不去就被别的女权分子给抢了。(三)处女膜与归属权男人何以会愿意接受婚姻呢?因为亲子情结。 早期的恐龙的是没有亲子情结的,母亲生完蛋就闪,以后遇到子女照吃不误。但是后来地球气候发生了变化,恐龙蛋不一定再能够自然孵化,一些恐龙开始朝着鸟的方向进化,孵蛋变成了主流,但是孵蛋是为了养活幼崽吗?你错了,恐龙确实变聪明了,等到幼崽破壳之日,恐龙会守株待兔张开血盆大口一直到吃饱为止。只有排在食物栏最后的幼龙才有资格活下去,继续繁衍。或许你已经意识到一个问题,以上说的都是肉食性恐龙,那么素食性恐龙呢?它们会像对待竞争对手一样把子女赶跑。由于各种偶发原因而没有被赶走的幼龙,相处久了未免会激起父母的感情。到了侏罗纪晚期,各种类型恐龙们的食物都很充足。连肉食性恐龙都不再轻易吃掉自己的子女,亲子情结才正式形成。那么母亲可以确定自己的亲子,父亲又要怎么确定呢?在进化的路上,蜻蜓会用自己的精子冲走或者稀释先前的精子;蝗虫会在交配后将自己的精苞留在雌体内形成交配栓,使得后来者无法深入或者阻绝后来精子;果蝇会在交配后软了也不拔出,一直堵在雌性身后直到生产;鳌虾则会在交配前吃掉拖挂在雌性体外的精囊,因为那里面存储着前度的精子;还有狮子会杀死幼狮,迫使母狮再度进入发情期,为自己赢得交配机会。而龙虾、蜘蛛等动物甚至会像人类一样倾向选择“处女”。 当然,我这里说的只是亲子情结、忠贞情结、处女情结在生物界是普遍存在的,并不是把人等同于动物,哪位女权高人要是认为母蜘蛛在交配后会吃掉丈夫,因而你也可以,那么你可以去挑战一下法律。其实以前我一直都不明白,既然男人的车房礼钱都已经买不来女权的忠贞了,那女权又凭什么开口找男人要钱呢? 直到前几天有个姑娘问:为什么女权女人想嫁到西方,却鄙视中国男性?并不是西方男人多么优秀,而是因为西方对女性的尊重。无论是在政府政策方面,还是在人文思想方面,这些女人想得到的只不过是男人对其发自内心的尊重。当你们把女人洗衣做饭、生儿育女当做应当、把女人和你一样上班赚钱当做应当,还要为她嫁你时是非处女而为自已出了房子而愤慨不值时,请问男人,你们把女人当成什么,你们真的尊重女性吗?——原来对于中国式女权而言,婚后的洗衣做饭、生儿育女、上班赚钱都是不应当的,婚前性倒是应当的!——原来发自内心的尊重她就是要把她供起来。 我也不知道她是真吴邪还是假吴邪,只好告诉她:家庭主夫的北欧女权四国;AA制婚姻的欧美;高额陪嫁的印度;出轨用石头砸死的中东;男方给钱女方从一而终的古代;领主拿老婆犒赏骑士的中世纪;男人只负责交配不给钱不养小孩的摩梭母系社会;除了蚁后所有雌蚁都得自废生育功能当兵蚁工蚁的蚂蚁社会,你觉得哪里好去哪里,别待在可以一边喊性解放一边要房要车要彩礼的中国糟蹋粮食。她说我恶心无耻把女人当生育工具——我们也渴望真爱啊,可是是你们女权找我们男人要钱,怎么要钱的不无耻?不给的倒成无耻了呢? 既然女权对婚姻提经济要求,男人自然可以要求忠贞。 女权的性解放逻辑就是:把自己标卖,但不承担婚姻的责任就不叫做物化;如数付账并要求负责的就叫做物化。——她不希望感觉到你在买她的归属权,但是希望你无偿送她,并且不以乞讨的方式,而是造舆论胁迫:谁不无偿送她谁就是男权、自私、霸道、小气、基佬。——因为真男人必当为女人倾家荡产、俯首帖耳、唯命是从,而女人中也包括她们这些外表心灵皆丑陋的女权分子。男人可以奉献,也不怕奉献了人不说你好,就怕奉献了人当你是应该的,不奉献倒成了无耻。不是男人给的少,而是女权要的太多了。 我不打非,因为我说了,处女情结的本质是忠贞情结,如果你确定你的非处女友会对你忠贞不二,不妨娶来,也无谓花多少钱,只要你能出得起——毕竟两情相悦是买不到的。同时我也不反对打非,因为中国式女权太让人恶心了。要知道只有在你把忠贞当信念的时候,女权解放自己的身体才能对你形成优势,或者造成伤害。如果你和女权一样不把忠贞当信条,起码就现阶段来说,看看胎打多了,到底对谁伤害更大?大不了回到男人只负责播种,不养孩子,不给家用的年代,反正这个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你生一个女孩,以后孙子还是随别人姓——谁还在乎姓氏呀? ◆3、后现代女权主义 后现代女权主义开始于上个世纪60-80年代,她的产生大概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由于60年代的"性解放"和将男女对立起来的女权思想,带来了无数的家庭破裂,单亲母亲,问题儿童和艾滋病流行,于是人们反思:社会值不值得为性解放和女权主义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于是,后现代的女权应运而生。如果说第二代的"现代女权主义"重实践,则第三代的"后现代女权主义"更重视超出女性范围的哲学思考,社会主义和性自由的色彩更浓厚。——后现代的女权比较简单,一方面要求全社会为性解放买单;另一方则拼命的攫取权力。权力,如果你有能力,自然将会掌握更多的权力。不管你是男是女,比如撒切尔夫人,可惜她从不买女权的账,如果没有能力也要求政治配额,仅仅因为是女人。那我想说,我是男人,我想当总理,可是也没人让我当啊?社会没有给予更多的女人执政的权力,不是因为性别歧视,而是因为能力问题。拿北欧那些女权国家来说,她们干政后干了些什么事呢?提案让所有男人全部蹲着小便?提案Luan伦合法化?国家破产? 我承认女人中有思维理性逻辑严谨的佼佼者,但绝对不是人为制造性别对立的马克思主义女权分子、绝对不是一边要求好处一边推卸责任的性解放主义女权分子。同样我也无意诋毁女人在文明进步中起到的贡献,但是女权分子聚落中弥漫着一种很不好的意向,那就是完全抹杀男性的作用和功绩,拿发明创造来说。女权们认为19世纪以前,女人不准拥有专利权,于是就推导出19世纪以前所有的发明创造都是以丈夫名义剽窃妻子的成果。说什么女人发明了纸袋机、缝纫机、打气筒、婴儿学步车、折叠摇篮、饮水机,且不说这些发明是否胜过了男性的众多发明创造。只说下发明的含义包括了创造以及创造性的发展,一种新用具从初创到实用到普及,可能需要经过好几代人不断的完善。从1970年的圣·托马斯(St.Thomas)单线链式线迹手摇缝纫机到1825年蒂蒙尼埃(Barthelemy Thimonnier)双线链式线迹缝纫机,再到以后的1844年的霍威(Elias Howe),以及后来诸多发明家的完善——怎么就成了男人剽窃女人的科技成果了?中科院士男女比例8:2,是因为歧视不招女生吗?总不能你没有那个能力,还非得因为你们是女人就得给你们留名额吧?那就不叫做平等,而叫做特权了——事实上女权搞出的配额制就是这么做的。 ◆4、当代中国式女权主义 其实以上难以遏制的已经多次说到了当代中国式女权主义。当代中国式女权之所以恶劣,最大的原因在于鼓吹者,这些鼓吹者全是些既没有文化有没有道德的女人。她们并不懂也不真正关心什么性别平等,只是一股脑的把女权自由派的平等要求、女权性政治派的仇视男人、女权马克思主义派的家务产值、女权性解放派的欲求不满、女权空想社会派的政治要求全盘接收,将自己武装成一个个只知索取不谈回报的贪婪怪物。于是产生了一些矛盾而奇怪的现象:她们一边抗拒和男性来往,一边又鼓励两性开放。她们一边反婚,一边要车要房要钱、要人帅,要能完全想着她,还得不在乎她性解放。她们一边提倡丁克,一边又鼓励和既能挣钱上交又能包揽家务还听指挥肯让孩子跟妈姓的男人生育。她们一边给自己贴上虚高的价签,一边又声讨男权社会物化女人。 她们一边说男人应当承担责任,一边又扬言女人已经在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超越了男人。她们一边喊男女平等,一边又却把达不到以上要求的男人通通称为该被灭绝的猪权男。 她们一边声言争取妇女正当权益,一边又想像女王一样把男人踩在脚底下当乞丐奴隶。她们一边对这个国家和民族恨不能屠而后快,一边又像一条条狗似得流着涎向政府和男人们提要求。她们一边将自己的父母视为祸害,一边又腆着脸打死不走赖着父母的财产供给。她们一边非要穿高跟鞋,一边又控诉男权社会迫害她们脚后跟的健康。…………也许生活中谁都对父母、对国家、对社会产生过抱怨,但是将这种抱怨纳入理论范畴上升到疯狂的信念高度集群发泄就有违常理了。也许生活中谁都做过被所有人待见、没有任何责任压力的梦。但是落实到行动,把责任和压力全推给他人不允许拒绝,还自以为高人一等,那就是无耻了。就好像乞丐认为你不给他钱就是混账——乞讨不是错,强讨恶过贼。也许她们真的没有错,错的是整个制度、整个社会、整个世界。元芳,你怎么看?修改于2024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