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赞颂的女杀人犯,和为她们辩护的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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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杀妻欲藏尸冰柜案凶手已经被判了死刑,但是同年发生的《苏州杀夫藏尸冰柜案》,案件了无音讯。

都是杀死配偶并藏尸冰柜,判决却因为性别不同而不同——对女性的偏袒显而易见。

正如国内某个知名女权媒体公众号里面的一段话:

她们为“被告”在舆论上洗清罪孽

在女本位社会中,女性掌握着舆论特权。在报道各式各样的“女性杀夫案”时,她们总是会先渲染所谓的“女性悲剧”。一大串充满“女权味”的小作文直接安排

“事实正确与否并不重要,能引起女性共情就行!”

随后,她们残忍的杀人手段以及杀人结果便被一笔带过。

在2000年,浙江发生了一起恶性杀夫案:

这个女人恶意雇佣打手殴打自己的丈夫,最后打手打死了她的丈夫,这个女人也在那个女权没有那么猖狂的时代,被判处了死刑。

而在女权媒体的单方面报道中,这位恶意殴打自己丈夫的女性“误解了打手的意思”,多么可笑的理由!更好笑的是,她们还联合国内各方面力量试图为这个杀人犯辩护。

如果这个杀人的是一位丈夫呢?

这群女权根本不会去试图共情这位丈夫的心酸和背后杀人的原因,她们选择性失明,只看到一位高等性别被杀害,只会想着让这位男性千刀万剐。

她们在法律上,为“被告”减轻罪孽

正如开头所说:某部女性特权法出台后,那些女性杀人犯都享受到了减轻刑罚的特权。这正是女权势力不断渗透,建立起女本位社会的结果。

但在这部特权法出台之前被合理判处死刑的杀人犯们,女权们还是耿耿于怀:

在女权没有那么猖狂之前,她们的势力还不足以在能够公正执法的男法官面前拯救某个性别的杀人犯,因而,她们呼吁女权向法院高层进发,以获取特权。

现在,她们得到了某个特定性别杀人的死刑豁免权后,依旧嫌弃特权不够:“她们似乎希望所有法官都共情”,但实际上,她们共情的对象只有,并且永远只是女性。

在女本位社会,杀夫女性会被赞颂,为杀人犯们辩护的女律师、女法官也会被赞颂。

因为这完美契合了女权仇视男性的本质。

尽管这仅仅是被女性控制的舆论机器的自娱自乐

但这也值得我们反思:

男性的力量去哪里了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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