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女权表面上反对“物化女性”,但在具体事务的时候却又支持物化女性: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创建页面,内容为“没必要,切记一定不要冒名生育。 直接父亲抱着孩子找公安上户口即可。 女人跑了,手上没出生纸,咋啦? 还不让女人跑? 女人叫啥名字? 哦 电报软件认识的,约炮,不知道名字,后来她意外怀孕了,把孩子丢给我,把我拉黑删除了。 我旧手机有记录,但旧手机被偷了。 咋这么多? 我经常约炮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中介们别傻…”) |
无编辑摘要 |
||
第25行: | 第25行: | ||
法律不少地方自己违反天道,是必然存在大量漏洞的。 | 法律不少地方自己违反天道,是必然存在大量漏洞的。 | ||
没必要违法。 | |||
[[文件:官方通报重庆一医院被举报冒名产子.png|左|缩略图]] |